2013年11月,國家發展改革委根據舉報啟動了對高通公司的反壟斷調查。在調查過程中,國家發展改革委對數十家國內外手機生產企業和基帶芯片制造企業進行了深入調查,獲取了高通公司實施價格壟斷等行為的相關證據。
1、是收取不公平的高價專利許可費。
2、二是沒有正當理由搭售非無線通信標準必要專利許可。
3、是在基帶芯片銷售中附加不合理條件。高通公司在基帶芯片銷售時附加不合理條件,使我國被許可人被迫接受不公平、不合理的專利許可條件。
國家發展改革委認為,高通公司的三大行為,阻礙和抑制了技術創新和發展,損害了消費者利益違反了我國《反壟斷法》。高通被罰60.88億元,是中國目前反壟斷的最大一筆罰單,該罰款金額是按照國家發改委認定的,高通2013年(自然年度)在中國市場的收入乘以8%得出的。
這筆天價罰款刷新了發改委反壟斷罰單紀錄,是2014年全年發改委反壟斷罰金總額的三倍多。對此,國家發改委表示,主要是因為高通壟斷行為性質嚴重、程度深、時間長。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監察與反壟斷局局長許昆林說:“罰款目的是恢復這個領域的競爭秩序,而不是打垮任何企業。過去高通的行為抑制了他人的創新”。